應用日語系日本市場暨商務策略碩士班 學會組織章程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凡具有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應用日語系日本市場暨商務策略碩士班研究生在學學籍者,皆為本會之當然會員。
第五條 會員享有參加本會主辦或協辦活動之權利,本會各項活動,本系研究生均有責任共同協助。
第三章 組織與職權
第六條 本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一人及顧問一~三人,會長在各學年第一學期期中考前由二年級班代表、上學期期中考後及下學期
由一年級班代表擔任;副會長由會長自具會員資格人中選任一人擔任;曾任會長之二年級以上會員為顧問之當然人選,會長任期與其班
代表任期同,得連任至班代表任期結束。
第七條 會長應協助會員、推行會務,對內負責召開及主持會員大會,執行大會決議事項,對外代表本會。副會長應協辦會務,並在會
長無法視事時代理會長職務。顧問應審察會費支出,協辦會務及二年級學生之聯繫。
第八條 本會下設秘書組、學術組、圖書組、文宣組,各組設組長一名,及會計一職,由會長直接任命。碩士班一、二年級為各組之當
然幹部暨成員候選人;本系擔任研究助理同學則為當然幹部暨成員(研究生助理辦法另訂)。
第九條 凡重大會務須交付會員大會決策;例行會務之運作,則由幹部開會取得共識後始得推行。
第四章 會員大會
第十條 本會最高決策機構為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組成。
第十一條 會員大會每學期召開例會一次,或依需要召開臨時會議。由本會會長擔任主席,邀請系主任及本系教師列席,本會會員均應
出席,無法出席者得請假之。召開大會時,碩士班會員需達三分之一。
第十二條 會員大會職責如下:
一、選舉、罷免正副會長及顧問。
二、通過並修改本章程。
三、創制及複決本會各項成文辦法。
四、其他有關事宜。
第五章 經費
第十三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會員入學時繳納二百元之會費。
二、學校或本系各項補助。
三、各項活動之收入。
四、各界捐款補助。
第十四條 本會經費的主要使用項目如下:
一、研究室冷氣卡(使用辦法另訂)的購入。
二、有助於改善研究生研究室研究環境之設備的購買。
三、與研究生會全體有關之活動費用支出。
四、其他經認可之支出。
第十五條 會員須於入學時繳納會費予會計;如有增減收費之需要,經大會提案通過後實行。
第十六條 本會經費採實報實銷方式,各項支出須與研究生會活動有關使得核銷。帳務統一由會計管理,並不定期公開帳目。
第六章 修改組織章程
第十七條 本章程如有修訂事宜,須由會長提案或會員三人以上連署,於大會中提案討論,經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