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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專學生會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 五專部 行事曆 111學年度第二學期 五專部 行事曆

五專部系學會粉絲團 

應用日語科科學會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國五專應用稱本

第二條    設於用日

第三條    間之課外進會情感;對日動。

第二章   本會準則

第一條    會員

第一項    格:凡科五會會

第二項     利:

第一款   

第二款    各項使用本利。

第三款 權利。

第四款    項職利。

第三項    務:

第一款    義務。

第二款    程及

第三款   費之務。

第二條   

由學會班(即本科五專第三學年且將升第四學年之全體學生)選出。

包含會長一人(學會班全體學生選出),副會長與執秘各一人(皆由會長委任)。

資料、總務、公關、活動、美宣、教學、學報、器材、體育等股長級幹部(皆由學會班全體學生選出)。

第三條   

科學會作為師生重要的溝通橋梁,尊重雙向的角度去執行,更能創建助於學生快樂學習與成長的環境:

第一項    老師

款    時科主任:

款    本會班班導老師

         第二項 教師指導工作內容:

一款    科學會營見。

二款    會失能時力。

 

第三章  幹部之任免

第一條    會班班級末交完成(年 6 中旬)期末與下(年 6 中旬) 為

第二條    同上公關、學、器材、體育等九股。 唯有副會長與執行秘書皆 由會長委任 。與會
               長三人並稱為「執行股」 。

第三條    時(非被況),會長代行期滿。副由會長視

第四條 選舉與罷免要則

第一項 選舉:

第一款   由學會班(即本科五專第三學年且將升第四學年之全體學生)在該班內選舉出會長以及各股長級幹部。於當年五月中旬至六月中旬產生之。

第二款   各會長候選人須同時提名自行委任之副會長與執行秘書。

第三款   由上屆學會協助選舉,該班導師見證之。

第四款   為保障投票者權益,選舉採不記名投票制進行。

第五款   當選票數:會長、副會長候選人數超過應選名額,以最高票者為當選,同額競選者,得票數需超過選舉人數二分之一始為當選改、補選時亦同。

第二項    免:

第一款  經全體會員之五分之二連署通過並提交充分理由予指導老師,並核可時。

第二款  本人,自務時。

第三款  免:連署二分人數使免之。

第四款  罷免:

(一)無法適任者,由會長自行免除其職務時。

(二)會員二分之一連署至會長與指導老師並核可時。

款  若罷受其選舉選出新原幹部人否沿時指之。

第四章 本會營運

第一條    該屆選舉

             第一項  會班

第一款   本科五專第三學年且將升上第四學年之全體學生。該身分於該年6 月中旬起持續至隔年 6 月中旬止

第二款   於第三學年下學期期末進行班內選舉,並與上屆學會班完成期末交接後,即正式成為本會負責執政人員。

第三款   任期自專三期末交接完成(當年 6 月中旬)起,至專四下學期期末與下屆交接結束(隔年 6 月中旬)為止。

第四款   助儲(年級)學習務。

第二條    職務

第一項 會長:本會設會長一人,對外代表本會,對內綜理本會之會務,會長於任內不得兼任行政組織或特別部門之負責人。

.會長之職務如下:

款    公會議之議

款    代會與外締

款    組會行政組行秘

款    召項會議〔會議

款    領會各部門,為

第六款    可提出任免幹部之提案,調整組織職務,並可視所需增設或刪除當屆各組組織分配,然而罷免各幹部時需提交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始得成立。

第七款    應與會內所有的長級幹部保持聯繫,並協助學校與科上之各事務。

第八款    計劃學期行事曆及企劃書,並在任期結束前後辦理學會交接事宜。

第九款    舉辦活動時,得視會務狀況指派其活動之總召集人。

第十款    會長任期自六月中旬起至隔年六月中旬止,不得連選連任。

第十款    會視事重行滿之日止,時,,為滿之日達體幹內完

第二項    副會競選

.副會長之職權如下:

款    協長處理會

款    會故無法視職權。

第三項    設執搭配

.執行秘書之職權如下:

第一款    依會長指示,使會務正常運作。

第二款    負責科上文書等整理。

第三款    紀錄並核實會議報告。

第四款    聯絡各股幹部。

條    其部與其職務

本會於會長底下設有資料、總務、公關、活動、美工、教學、學報、器材、體育(此不列入執行)等九股,各股股長一至兩名。

第一項 資料股:執掌本會資料之建檔、管理及會議紀錄等文書處理事務。

.資料股之職權如下:

第一款    告。

第二款    時間

第三款    員的料。

款     負訊後將各束 10 天給系的建檔。

第二項 總務股:執掌本會財務收支,庶務處理,資產之保管運用。

.總務股之職權如下:

第一款    、付付款

第二款    經費

 第三款    費之

 第款     統活動收支

 第五款     責收。彙冊。

第三項 公關股:執掌本會對內外之接洽、聯繫,外賓之接待。

.公關股之職權如下:

第一款    通訊(信)宜。

第二款    接及

第四項 活動股:執掌本會康樂活動之規劃、辦理。

.活動股之職權如下:

第一款    娛樂

第二款   學期

第五項 美宣股:執掌本會活動海報、刊物等製作。

.美宣股之職權如下:

           第一款    傳之

           第二款    的宣負責

           第三款   報的作。

第六項 教學股:執掌本會語文類活動比賽及接待評審事務。

.教學股之職權如下:

           第一款   負責辦理語文類活動(如:英日語朗讀比賽、日文作文比賽等等)。

           第二款   接洽以及邀約外籍老師作為活動評審或指導老師。

第七項 學報股:執掌本會活動相關照片、影片及製作一年一度的學報。

.學報股之職權如下:

           第一款    擁有本會官方社群帳號之經營權,活動前後負責發文宣傳。

           第二款   負責拍照/錄影記錄各活動內容。

           第三款   任期結束後製作該屆之年度學報。

八項    股:執掌器材

.器材股之職權如下:

          第款    掌項軟硬體之各

          第款    租熟悉當地使用。

第九項    會體辦理。

.體育股之職權如下:

          第款    掌項體育活

          第款    負上球隊及

第四條    (科三年級)

           第一項  

                     第一款    上事

                     第二款    會。

                     第三款    運作。

第二項    成員

                      第一款   本科剛由五專第二學年升上第三學年之全體學生經班內互選產生之。該身分於該年九月中旬起持續至隔年六月中旬止。

                      第二款   任期自專三期初班內選舉後(當年 9 月中旬)起至專三下學期期末,與上屆學會班交接結束(隔年 6 月中旬)為止。

                      第三款   五專第三學年下學期期末完成與上屆學會班交接後,即升格為新年度學會班,開始接手新年度本會會務。

第三項 營運成員之職務

         第一款   儲備幹部以「組」為單位,隸屬於本會各股。共設有執行、資料、總務、公關、活動、美工、教學、學報、器材、體育等十組。組長一至兩位。

         第二款   各組長職務內容對應本會各股之職務。差異在於輔助部門主要以「輔助本會、提前從旁學習本會之職務」為主。

第五條    重大佈時會。

 

第一項    大會

第二項    召開:員大得由況召開勞師師每得要求召員大全體一以上連不限應率部列席備

第三項    員權

第一款    計劃。

第二款    會長算報

第三款    部提

第四款    提出

第五款    議決。

第六條 科學會會長副會長與各股長之聘書應於名單出爐後二星期內印製向班導師與系主任報備後頒發之。科學會儲備幹部之應於開學二週內由四年級學會班提醒三年級於班級內選出。其各組長聘書應於開學後一個月報請系主任報備後頒發之。

第七條    實施

一項    訂:員三一出使得修改。

二項    施:過,請會同。

 

第五章  財務管理

第一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第一項   

第二項    

第三項    

第四項    源。

第二條    使用

一項    經費之動之同備。

二項    期科上活助之議決之, 提報過。

第三條 退費原則

若會員中途轉科或轉學時,應將該會員繳交後,尚未支出之會費退還該會員。(一學期會費除以總學期數 10)

第四條 其他

  1. 各幹部應與股員有良好的溝通與聯繫,並在每次學會幹部會議上傳達各股股員的想法。
  2. 會議或群組討論結束後,也須第一時間將會議內容與指派工作轉告股員。
  3. 若有事不能出席學會幹部會議,請指派組員代理出席。